1、护照原件:护照必须在行程结束之后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至少有连续两张的空白签证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4.5CM)白底彩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办理人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5、结婚证/离婚证;
6、商务邀请方材料:
⑴ 英文或者法文邀请函原件,需打印在有邀请公司联系电话、地址、传真、电子邮件和网址的公司抬头纸上;内容包含,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姓名、护照号码、公司职务、逗留天数、目的、费用支付方、保证其返回中国、联系方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⑵ 如是参加展会,请提供:参展所交费用的汇款单据,已经对方的发票确认;展位的图纸并勾画出参展位置;参展的产品介绍以及其他辅助材料,公司的业务介绍、交易额等;其他如商务往来证明,双方公司的合同或者合同意向书;
⑶ 法国劳动局授权书(DDTEFP信)原件和复印件(实习、带薪实习、工作培训或短期工作);
7、商务派遣函原件:⑴ 打印提供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抬头信纸上的中英文派遣函,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⑵ 工作合同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
9、商务资金证明原件:
⑴ 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卡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或储蓄卡对账单,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建议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⑵ 申请人公司流水对账单原件: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公司名下至少近三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对账单原件;
10、房产证复印件
1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2、医疗保险原件: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申根国家多有时差,建议保险回程多买1-2天;
13、申请表: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名,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